歐盟對無線產品的規定
歐盟R&TTE簡介
隨著科技的日新月異,如何將復雜的操作和連線方式簡單化,是大家所追求的目標,應用在新產品上最顯明的特點就是---無線化.以通訊而言,透過無線電的新技術,不但去除繁雜的電纜線,也大大提高了方便性及靈活性,讓使用者能夠位于遠處并迅速的接收信息.舉個例子來說,傳統的有線電話,是常見的通訊工具,構造簡單成本低是它的優點,但在接收訊息上便受到限制,不如無線傳輸的便捷性.
歐盟Directive 99/5/EC 指令簡介有了這么方便的時代產物,相對地,它所帶來的科技化的副產物也相繼而生,即無線電的干擾和無線電通訊網絡安全問題.許多先進國家紛紛制定了當地法律性的規范,要求產品必須進行一些必要的測試,以確保該產品符合基本的安全規范,而后才可在市場上銷售及使用.然由,大部分國家都擁有自己的安全規范,這就造成一個問題:如果有一款產品同時出口許多不同的國家,那該產品必須符合每一個國家的安全規范,使原本處于保護大眾安全的美意,卻造成了對自由貿易上的一種障礙.歐盟在當初成立的目的便在于形成單一的經濟共同體,為了將成員國間經貿上的障礙降至最低.而有利于彼此,歐盟制定了許多指令,并根據指令的要求,成員國必須將指令要求改換成該國的法令,并加以執行.
1999年4月7日,歐盟公布了一項新的指令,Directive 99/5/EC 即R&TTE Directive (Radio and Telecommunications Terminal Equipment Directive),這個新的指令乃針對無線電以及通訊終端設備,指令的目標及目的是讓該類產品在市場上自由流通.只要產品一經符合指令所提及的要求后,便不再受限于個別國家的安全規范,而可以自由的在歐盟成員國中銷售及使用,值得一提的是,有一些無線電設備,是不屬于此指令所規范的.例如業余玩家所使用的無線電設備、海洋用無線電設備、對大眾廣播的接收機及航空及航管使用的無線電設備等,上述這些設備,都有專門的指令或測試法規加以規范.
一、管制單位:各國主管機構
二、MARK:
三、一般規定:
1. 歐洲對RF的規定是依據 R&TTE Directive 99/5/EC (取代原來的98/13/EC,2000.4.8日生效).根據該指令Article3(1)(a),(b)的要求,RF產品須同時符合 essential requirements 如下:
-73/23/EEC(LVD),無voltage的限制
-89/336/EEC(EMC)
-R&TTE technical characteristics
2. 凡符合R&TTE Directive Harmonized Standard規范的產品可有廠商做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Doc),意即僅需準備好Technical File即可,不須Notified Body發證.
3. 根據RTTE指令 Article 4.1,6.4的規定,所有TTE及Radio產品,可依其使用頻段分為Class 1 & Class 2兩類.
Class 1:產品可在所有會員國使用,即該產品所使用之頻段為harmonized.
Class 2:產品無法在所有會員國使用,即該產品所使用之頻段為non-harmonized.
※ 凡使用non-harmonized頻段的產品,必須于該產品上加標:Alert Sign!
※ 凡使用non-harmonized頻段的產品,在上市之前4周,必須知會該國頻率主管機構(Spectrum Management)-針對non-harmonized frequency,由于有些國家接受,若使用頻段適用該國,則可不通知,但有些雖適用,仍需通知.
4. 當所使用的測試標準為non-harmonized,則須準備一份TCF提交Notified Body review、發證.因此其label上會加標Notified Body的識別碼.
如: 0984!
5. Labeling:
除Notified Body代號外,CE mark、Alert sign之符合放大或縮小時,其相對比例不得改變,而且符號的高度至少要5mm,除非產品的尺寸實在太小.符號除標示在產品上外,還必須標示在包裝上以及隨附的文件上.符合的標示必須是可見、易讀而且不易被消除.
6.建議廠商盡量使用ISM Band Frequencies比能符合大多數國家的規定,ISM Band如下:
26.975 MHZ-27.283 MHZ
40.66 MHZ-40.7 MHZ
433.05 MHZ-434.79 MHZ
2.4 GHZ-2.4835 GHZ
5.725 GHZ-5.875 GHZ
24 GHZ-24.25 GHZ
四、責罰:各國輕重不同
A、 罰金
B、 停止銷售并且收回
C、判刑
五、RF產品申請歐洲認證所需文件資料
1. 使用手冊(User’s manual)- 某些國家必須使用當地國語文,例如法國、意大利、西班牙等
2. 電路方塊圖(Block diagram)
3. 線路圖(Circuit diagram)
4. 零件表(Parts list)
5. PCB Layout圖
6. 零件位置配置圖
7. 宣告信
8. 測試報告:RF/EMC/SAFETY Reports
9. 授權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