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觸電,許多人的誤區
《關于觸電問題》很多人都不明白
說起來很慚愧,自學生時代上電子電工專業班至今二十余年了,也玩了二十余年的電,今日心血來潮想整理一份電子基礎知識資料,竟然就卡在了第一章節用電安全知識面上。。。
我們所接受的教育:人會觸電是因為人體流過了電流,那么就有一個先決條件:電必須有回路才會形成電流。比如一個人單手接觸220v火線,站在地面上會觸電,因為大地是導體。而站在木凳膠凳上不會觸電,因為木凳膠凳是絕緣體。我想每一個電子系學生都實踐過帶電作業吧,站在桌子上拿火線,這是一門電工必修課,所以這個問題就沒爭議了。
于是乎,我們篤信:供電網繞組一端與大地是連接的,大地是導體,人站在地面觸及火線,就等于成了一個負載,有電流流過形成觸電。人站在桌子上雖然不能說是斷路,因為沒有絕對的絕緣體是吧,但是就等于串聯了一個很大的電阻,致使通過人體電流小于或遠遠小于人體對電的感知電流,所以感覺沒電,沒有觸電危險。
度娘百科給出了一組數據:電擊對人體的危害程度,主要取決于通過人體電流的大小和通電時間長短。電流強度越大,致命危險越大;持續時間越長,死亡的可能性越大。能引起人感覺到的最小電流值稱為感知電流,交流為1mA,直流為5mA;人觸電后能自己擺脫的最大電流稱為擺脫電流,交流為10mA,直流為50mA;在較短的時間內危及生命的電流稱為致命電流,如100mA的電流通過人體1s,可足以使人致命。
那么,根據安培安律,電壓÷電阻=電流,這里我們就專門拿50hz220v交流市電來做討論,已知電壓為220v,感知電流為1ma,220÷0.001=220kΩ那么就是說隨便串聯一個大于220kΩ的電阻人觸摸上去都是安全的甚至是沒感覺的。對吧?!
事實上,這個結論是站不住腳的,不信你拿著一個220kΩ的電阻去碰一下火線試試?所以說,這是個我困惑的問題。
難道我們敢說物理教科書錯了?我想不會的,這問題定然有稽巧。
然后,也有朋友困惑在這么一個點:為什么穿著鞋子觸摸火線還被電擊?我想,任何一雙膠底鞋的電阻都是遠遠大于220kΩ的。可是滑稽的是,你光著腳丫踩在地上,拿著鞋子碰火線它又是沒問題的,這又作何解釋?也許有人說,這里存在一個接觸面大小的問題,腳踩著鞋子站在地面接觸面大,電阻小。我做了個實驗:把膠拖鞋上面的全剪掉,用兩塊大鋁片把僅剩的膠鞋底夾緊在中間,數字萬用表直測兩塊鋁片,最大量程10MΩ檔測不出阻值來,所以說,這個電阻論也被推翻。
還有另外一個電阻,那就是大地電阻。大地一直被大家做為導體論處,但是,也沒有誰發表過相關權威資料,和實驗數據。我做了個最簡單的實驗:將兩塊鞋底那么大的鋁板相隔2米距離放在平整的地面上,鋁板上面壓了大石頭,測兩鋁板間電阻無窮大。然后我又在鋁板處淋了水,依然電阻無窮大。雖然測試條件有限,我用的是10MΩ萬用表電阻檔,但最起碼說明:大地距離兩米電阻大于10MΩ。那么,縱然供電繞組一端直接連大地,但距離遙遠,大地電阻非常大,電流通過人體到大地回到繞組另一端形成回路這個論點就近乎荒謬了。
于是,也有那么些人基于本人以上觀點,發出了電容論,電容論真的追根問底很復雜,牽涉面廣:人體,空氣,大地,導線……之間的種種分布電容,他們在電阻論站不住腳的時候,開辟了另一條路,以圓這種觸電說,意思這是人體與外界構成一個電容,人體就等于一個電極,通過人體的電流就是這個電容的充電、放電、或者說是漏電電流。乍一看讓人耳目一新,但是,我覺得電容論也是經不住推敲的。因為,人站在木凳上觸碰220v火線真的是不會被電擊,也沒有電的感知。
還有一種說法,說是人體是由許多物質組成的,人體組織復雜,構成單體導電。這種說法是我在一個論壇看見的,這里引出來也就是供大家樂一樂,那明顯就是扯淡了!沒有回路就沒有電流,沒有電流就沒有觸電!
如上所述,這個電工基礎最基礎的問題,確實讓我困惑,百思不解。還請各位師傅們熱情回復,各抒己見,積極討論,不吝賜教,指點迷津,萬分感謝!